巴東縣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巴東縣沿渡河鎮人民政府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鄂2823民初2109號
判決日期:2020-11-24
法院:湖北省巴東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巴東縣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訴被告巴東縣沿渡河鎮人民政府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巴東縣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向本院提出申請,陳述需要調取證據,要求撤回對被告巴東縣沿渡河鎮人民政府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巴東縣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對被告巴東縣沿渡河鎮人民政府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200元,減半收取100元,由原告巴東縣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向洪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書記員譚艷青
判決日期
20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