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先根與四川江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張清江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川1921民初1432號
判決日期:2020-07-01
法院:通江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楊先根訴被告四川江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張清江“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1日立案。原告楊先根在本院依法送達《交納訴訟費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按自動撤訴處理
合議庭
審判員劉勇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書記員謝坤英
判決日期
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