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鴻佳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與內蒙古自治區赤峰機械廠、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不當得利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內0404民初5605號
判決日期:2018-09-28
法院:赤峰市松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赤峰鴻佳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與被告內蒙古自治區赤峰機械廠、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不當得利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赤峰鴻佳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侯艷慧,被告內蒙古自治區赤峰機械廠的委托訴訟代理人王玉蘭、蔡慧娟,被告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趙秀潔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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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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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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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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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