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鎮溪街道辦事處與吉首市第四建筑安裝公司、莫勝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湘3101民初948號
判決日期:2018-11-01
法院:吉首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吉首市鎮溪街道辦事處與被告吉首市第四建筑安裝公司、莫勝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12日立案。本案依法適用普通程序,于2018年10月23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吉首市鎮溪街道辦事處的委托訴訟代理人于國軍、被告吉首市第四建筑安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張勝銀及委托訴訟代理人田中圣、被告莫勝明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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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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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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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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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