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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經區天都青年公寓*#樓樓頂-*通信基站場地租賃公告
| 項目名稱 | 合經區天都青年公寓*#樓樓頂-*通信基站場地租賃 | ||||||
| 項目編號 | ************** | ||||||
| 委托方 | 合肥海恒資產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 ||||||
| 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出租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
| 交易監督管理部門 | 合肥海恒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方式:****-******** | ||||||
| 公告、 競價期限 | *.公告期:****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網絡連續競價自由報價期:****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自由報價期滿進入延時競價期,延時競價周期為***秒。 | ||||||
| 一、出租標的情況 | |||||||
| 出租標的 | 所在層 | 結構 | 建筑面積(㎡) | 租期(年) | 租金底價(萬元/年)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
| 合經區天都青年公寓*#樓樓頂-*通信基站場地 | / | / | 約** | * | *.*** | *.* | |
| *.標的坐落位置:合經區天都青年公寓*#樓樓頂。 *.標的權屬情況:該標的無土地使用權證,無房地產權證,房產面積為委托方估算面積,僅供參考。標的無權屬糾紛,委托方將提供該處標的的權屬證明或租賃證明,方便承租人辦理相關證照。 | |||||||
| 標的租賃用途要求 | *.根據委托方對標的所在區域整體規劃要求,租賃場地的用途僅為通信基站場地。 *.承租人使用上述標的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出租標的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 ||||||
| 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 | *.租金每**個月支付一次,租期內租金無遞增,先支付后使用;本項目無免租金裝修期。 *.履約保證金為成交后三個月租金總和,成交人應在《成交確認書》發出之日起**日內(合同簽訂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 ||||||
| 二、對意向承租人資格的要求 | |||||||
| *.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分的。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自然人、個體工商戶參與。 | |||||||
| 三、承租條件 | |||||||
| *.意向承租人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出租標的,就出租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使用該標的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完成登記的意向承租人都視同已實地踏勘出租標的,確認了標的位置、范圍、面積和現狀等并認可租賃要求,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公告所列示的標的建筑面積僅作參考,不作為確定標的租金的依據,最終以標的實際面積為準。標的實際面積與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積不符的,不調整成交價格。出租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如道路、綠化、空地、停車場等)均不在出租范圍內,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承租人在租賃合同履約期限內,不得轉租。 *.租賃期內,承租人需負責租賃標的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標的發生的水費、電費、衛生費、電話(網絡)費、物業管理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等各項費用。承租人須負責租賃標的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自覺接受、配合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不得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為。 *.租賃期內,承租人因經營需要對租賃標的進行裝修的,所需全部費用由承租人承擔;承租人承諾不改變標的用途、標的結構和標的使用性質、不超越標的相鄰產權界限。承租人須遵守合肥市及經開區相關規定,標的進行裝修前須按規定報建設規劃、消防等部門批準或備案的,承租人須履行報批手續。承租人裝修中應確保不會破壞標的主體結構并不得破壞或改變委托方與相鄰產權人的產權界限,否則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引起的產權糾紛責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擔;委托方有權監督裝修施工過程,并有權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見。 *.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標的而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合同期滿或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時,承租人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無償歸委托方所有和使用,承租人必須在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之日無條件將標的歸還甲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承租人保證基站通信設備及通信電磁波強度符合國家標準,對附近居民的人身安全和電氣器設備不造成損害。 *.承租人應在《成交確認書》發出之日起**日內與委托方簽訂租賃合同,逾期不與委托方簽訂合同的,委托方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并報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調查處理。 **.承租人在合同簽訂前不得以任何形式發布對標的轉租、分租或出借等相關廣告信息,否則視同涉事轉租行為,一經發現,委托方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賬戶。 **.特別說明: (*)標的按現狀交付承租人后,在租賃期內標的及標的附屬設施設備的修繕均由承租人負責,但非承租人原因引起的標的主體結構(基礎、柱、梁、板)的維修、標的房頂漏水及在施工單位質保期內的維修除外。 (*)委托方按標的現狀交付,承租人確認已對租賃標的進行實地查看,同意按現狀接收標的;如該標的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非正常使用狀態(標的主體結構、標的的屋頂漏水、在施工單位質保期內的除外)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產生的費用和責任由承租人承擔,租賃合同中其它條款與本條款不一致的,以本條款為準。 (*)承租人同意接受委托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單位的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合同由承租人與物業管理單位簽訂。 (*)如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委托方有權實施停水、停電等委托方認為必要的措施促使承租人支付租金,因此產生的任何損失和責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如因承租人拖欠租金或其他違約行為致委托方采取發律師函、上門催收、訴訟或仲裁等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合法權益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費、律師費、特快專遞費、訴訟費等,均由承租人承擔。 **.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本公告附件《場地租賃合同》。 | |||||||
| 四、承租人的確定方式 | |||||||
| 本項目采取網絡連續競價,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人,最終成交結果以結果公告為準。 注: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故障或競價系統信息與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終止)項目造成競價中止(終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 |||||||
| 五、意向承租人參與方式 | |||||||
| 市場主體庫登記 | 符合本項目對意向承租人的資格要求,并完成市場主體庫登記注冊的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意向承租人為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的,須憑借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以下簡稱:**)直接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登錄后查看)。 *.意向承租人為自然人的,點擊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登錄后查看)下方的“安徽政務服務網統一認證中心登錄 ”。 具體流程參見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網址:登錄后查看)“辦事指南”-主體庫登記-《市場主體庫登記服務指南》。 | ||||||
| 項目登記 | 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服務系統(網址:登錄后查看),進入后選擇點擊“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頁面跳轉至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后,點擊左上角的“產權交易”欄目,在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我要競價”提交登記申請,意向承租人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標的分別進行登記。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交易保證金交款賬戶須與意向承租人實際交納交易保證金的銀行賬戶一致。 | ||||||
| 交易保證金交納 | 意向承租人登記成功后,須通過項目登記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匯入項目對應賬號足額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金匯款、支付寶、微信等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交易保證金賬號如下: 交易保證金賬號如下: 戶名: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徽商銀行合肥經濟開發區支行 賬號:************************ 交易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須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交易保證金支付狀態。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若刷新后交易保證金支付狀態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系技術支持電話(****-********、****-********)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交易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承租人須確保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系統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交易保證金數額不足、交易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現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及競價成功,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 ||||||
| 項目競價 | *.交易保證金狀態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才可點擊“進入競價系統”參與競價活動。 *.競價規則詳見《網絡連續競價須知》(本公告上傳附件*)。 *.本項目標的每輪加價幅度:***元或其整數倍。 重要提示:請使用****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否則可能導致異常。鑒于互聯網環境可能存在的時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應盡量在自由報價期內充分報價,在延時競價期內及時報價。 | ||||||
| 注:意向承租人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交易保證金交納手續,因未在規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詳見《產權交易操作手冊》(本公告上傳附件*)。 | |||||||
| 六、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
| 結果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在網站上發布結果公告。 《成交確認書》領取時間: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個工作日內; 《成交確認書》領取地址:合肥市濱湖區徽州大道****號金融港中心**幢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樓; 《成交確認書》領取要求:成交人為企事業單位的須派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和本人身份證,若非成交人本人領取的,還須攜帶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 ||||||
| 交易保證金處置 | *.合同簽訂生效后,承租人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原額原途徑返還,其他意向承租人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成交公告發布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 *.交易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承租人交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承租人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經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意向承租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意向承租人之間相互串通的; (*)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承租人參與交易活動的;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訂《場地租賃合同》的。 | ||||||
| 異議方式 | 若對結果公告有異議,可自結果公告發布次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徽州大道****號金融港中心**幢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樓,聯系電話:****-********。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議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交易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投訴。 | ||||||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承租人應在收到成交確認書后三個工作日內按第一年實際月租金**%的標準一次性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務費。不足****元的,按****元收取。若承租人未按照前述約定交納交易服務費,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可從其交易保證金中抵扣。 | ||||||
| 七、其他說明 | |||||||
| *.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對出租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對本項目公告內容要求澄清或有異議的意向承租人,應于公告截止日前*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遞交的不予受理。 *.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布(網址:*****://登錄后查看),該公告內容為租賃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承租人具有約束力。意向承租人應主動上網查詢。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意向承租人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 |||||||
| 八、聯系方式 | |||||||
| 現場踏勘 | 聯系人:張工;聯系電話:****-********。 | ||||||
| 主體庫登記 | 聯系電話:***-********轉*-* | ||||||
| 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劉工,聯系電話:****-********、********(合肥市濱湖新區徽州大道****號金融港中心**幢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樓)。 | ||||||
| 技術支持 | ****-********,****-******** | ||||||
| 本項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 |||||||
圖一:標的所在位置(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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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標的外觀(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附件:
場地租 賃 合 同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合肥海恒資產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序 言
本合同項下租賃物(場地)由合肥海恒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統一授權合肥海恒資產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出租、經營、管理,并開具相關稅票。
為構建暢通的公用移動通信網絡,完善本區域內公共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向本區域公眾提供優質的通信服務,甲乙雙方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之規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后,就乙方承租甲方租賃物用于設置公用移動通信基站(以下簡稱:基站)等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二部分 合同正文
第一條:租賃標的的地址、面積、用途
標的坐落于
建筑面積*2 租賃用途:通信基站場地
乙方使用租賃標的必須符合標的設計用途及相關法律的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預想 的方案使用標的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登錄后查看起至登錄后查看止,計年整。本項目不提供免租金裝修期。
第三條: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將履約保證金交付 給甲方(開戶行:徽商銀行合肥經濟開發區支行,單位:合肥海恒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賬號:*******************)。如乙方承租期間無違約情況發生,該履約保證金在租賃期滿后退還乙方(不計息);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將違約金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及時結清承租期間應承擔的租金及各項費用(含違約金),否則此類款項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四條:租金、交納方式、交納時間
*.*首年租金為人民幣:(¥)。遞增情況無遞增 。租賃標的實際面積與本合同所列示建筑面積不符的,不調整租金價格。
*.*乙方將租金繳至甲方指定的賬號(開戶行:徽商銀行合肥經濟開發區支行,單位:合肥海恒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賬號:*******************)。合同期內如甲方需要變更租金結算賬戶,應及時將變更后的賬戶書面通知乙方。
*.*乙方須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繳納首期租金,計:(¥), 租金每**個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應在下一個計費期開始**日前向甲方支付。
第五條:標的交付
*.*甲方收到乙方履約保證金及首期租金后,向乙方交付標的,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為準。甲方原因推遲交付,則將租賃終止時間進行等長時段的順延,實際租期保持不變。
*.*乙方未及時付清應付款項的,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標的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實際租賃期不進行順延,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甲方按現狀向乙方交付租賃標的,甲乙雙方現場驗收交接后在《租賃標的交付現場交接清單》上簽章,交付完成;乙方拒不接收標的的,自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后*日內視為已交付完成。
第六條:裝修改造
*.*租賃期內,乙方因經營需要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的,所需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承諾不改變房屋用途、房屋結構和房屋使用性質、不超越房屋相鄰產權界限。乙方須遵守合肥市及經開區相關規定,房屋進行裝修前需按規定報建設規劃、消防等部門批準或備案的,乙方須履行報批手續。乙方裝修中應確保不會破壞房屋主體結構并不得破壞或改變甲方與相鄰產權人的產權界限,否則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引起的產權糾紛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監督裝修施工過程,并有權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見。
*.*如乙方因經營需要對安全、消防等基礎設施、設備進行改造或升級的,乙方承諾改造或升級施工過程中所使用的材料、設備均符合國家、行業等部門的使用規范,符合驗收標準,保證國有資產不受損失,并報相關部門審批后方可進行,改造升級的施工由乙方負責,所需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設施改造升級后不可移動的部分應在合同終止之日無償地移交給甲方。
*.*在標的裝修及設施、設備改造過程中,乙方必須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對乙方進行標的裝修或設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標的收回
*.*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之日無條件將標的歸還甲方。
*.*乙方交還標的時須保證標的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租賃期內乙方添置的可移動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對于裝修、改造后不可移動的建筑和設施設備,須按照當時的狀況無償地移交給甲方。
*.*對于該標的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視為乙方已遺棄的廢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乙方應結清房產使用期間的水、電、燃氣、通訊、有線及/或數字電視費、寬帶網絡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標的、附屬物及相關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費等所有費用。
*.*甲乙雙方現場驗收交接后在《租賃標的退還現場交接清單》上簽章,甲方收回標的。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將租賃標的返還給甲方的,甲方有權實施停水、停電等甲方認為必要的措施,催促乙方搬離,收回標的。因此產生的任何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標的租金并提供收款票據。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辦理經營證照所需租賃證明等相關材料。
*.*甲方對標的主體結構的安全負責,并負責標的主體結構維修。
*.*甲方按現狀提供租賃標的現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擔合同期內此類設備的檢測、維修、維護、使用、監管等義務,該義務及租賃期內此類設備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如以出售、贈與、互易、出資、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變更租賃標的的產權,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應保證租賃標的無產權糾紛,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關責任,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經營項目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辦妥相關環評、消防備案及經營證照等相關手續,保證驗收合格后方可經營。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及承擔各項費用,租賃期間該標的產生的水費、電費、衛生費、電話(網絡)費、物業管理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負責合同履行期內標的日常維修、維護管理、安全、消防、文明創建等事項并承擔產生的相應費用。
*.*乙方負責標的附屬設施、設備使用期間的安全檢測、維護保養、故障維修等事宜,所 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對設施、設備使用不當或監管不當所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其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應按照消防部門要求配備齊全并及時更新消防設施設備,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甲方及上級部門對租賃標的內安全消防設施進行工作檢查時,乙方應予以配合,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等問題應及時整改。
*.*如標的主體結構需要維修的,乙方須書面告知甲方。
*.*租賃期內如甲方出售標的產權,則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租賃期內該標的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項目公告及有關承諾簽訂合同,不得擅自變更。甲、乙雙方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對任何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問題和合同風險由雙方自行承擔。
**.*因甲方原因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對乙方裝修部分在進行專項評估后進行補償。
**.*因乙方原因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賃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間因經營需要所實施的裝修改造部分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實際承租時間結算租金及各項費用,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互不進行任何經濟補償,甲方對于乙方承租期間的裝修部分不進行任何形式的補償,如果政府部門、拆遷單位對于標的的裝修部分進行專項經濟補償,則該項裝修 補償款為乙方所得:
**.*.*該標的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標的拆遷范圍的。
**.*.*因標的所在地段整體性商業開發等需要拆除該標的的。
**.*.*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標的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相關損失的。
**.*.*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標的,責令乙方限期清場搬離,此類情形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對于乙方承租期間所實施的裝修改造部分不進行任何補償:
**.*.*擅自將該標的轉租、轉讓或轉借給第三人的。
**.*.*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欠繳各項費用達(首年一個月租金) 的 。
**.*.*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標的主體結構的。
**.*.*利用該標的從事違法活動的。
**.*.*擅自改變或違反合同約定的標的租賃用途的。
**.*.*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處理好鄰里關系導致甲方被投訴、起訴等陷入爭議、糾紛損害甲方利益的。
**.*.*乙方違反安全生產協議書約定內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或發生安全事故的。
**.*.*按照本合同約定需要報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的事項,乙方未報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實施的。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標的,按延遲的時間對租賃期限做相等的順延。
**.*甲方未及時對標的主體結構進行維修,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須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如因該標的的產權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評估損失并予以補償。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條第五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甲方解除合同的,同時應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首年三個月租金) 。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對該標的進行裝修或在施工中破壞標的結構、附屬設施設 備、產權界限的,甲方除有權要求損失賠償外,乙方還須對損壞部分進行維修復原。
**.*租賃期內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除須補交租金外,每遲付一天應按(拖欠租金總額的萬分之五)元/天標準承擔違約金。
**.*租賃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清場并返還甲方標的的,除須按最后一 期租金標準補交延遲交房時間段內的租金外,每延遲一天還應按(首年租金總額的*.*%)元/ 天標準承擔違約金。
**.*租賃關系終止的,乙方發生的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三條: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特別約定
**.*甲方按標的現狀交付乙方,乙方確認已對租賃標的進行實地查看,同意按現狀接收 標的。如該標的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非正常使用狀態(標的主體結構、標的的屋頂漏水、在 施工單位質保期內的除外)的,由乙方負責維修,產生的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租賃合同中 其它條款與本條款不一致的,以本條款為準。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單位的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合同由乙方與物業管理單位簽訂。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權實施停水、停電等甲方認為必要的措施促使乙方支付租金,因此產生的任何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需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標的租賃證》(如按規定需要), 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內, 一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解除合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如因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違約行為致甲方采取發律師函、上門催收、訴訟或仲裁等 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合法權益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費、律師費、特快專遞費、 訴訟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雙方確認本合同落款處填寫的雙方聯系人、聯系地址、電話均為真實有效的,并保證可隨時收發。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傳遞給另一方的通知,或在訴訟程序中,法院對一方或雙方進行書面通知的,按照落款處填寫地址進行送達。如一方的通訊地址有誤或者未按照本條的規定履行變更通知義務或接收通知的一方拒收,則通知或函件被退回之日視為送達日。如一方聯系人、聯系地址、電話任何一項發生變更,有義務及時通知另一方。書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電子郵件、手機短信和傳真等電子方式,在采用電子方式進行書面通知的情況下發送即視為送達。
**.*乙方保證基站通信設備及通信電磁波強度符合國家標準,對附近居民的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不造成損害。
**.*租賃期內如遇他方干擾基站運行,致使乙方基站不能正常使用和運行,甲方或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設計院設計勘察后,確認基站所在標的及周邊環境不符合建站要求,甲方或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向租賃標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注合同簽訂日期)、蓋章后生效。合同簽訂地點: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德合作創新園。
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兩份,相關部門備查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單 位 地 址: 單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附件:
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租戶)
甲方(出租方):合肥海恒資產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經協商,就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問題,達成如下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等,以下統稱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房屋概況
*、租賃房屋位置:
*、房屋建筑面積:
*、租賃房屋用途:
二、安全管理原則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各級政府、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等管理要求,根據“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安全責任原則,加強屬地管理,強化聯動配合,共同維護安全環境。
三、甲方安全責任和義務:
*、出租的房屋、場所(包括特種設備、消防設施設備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并配合應急部門、公安部門等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
*、甲方應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要求乙方對所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發現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違法生產的,甲方有權責令其停產,并有權向所在地的應急部門、公安部門等相關部門報告。
*、出租房屋用作生產、經營、辦公場地的,或者用作文化娛樂、體育活動等公共場所的,應當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作為租賃合同附件,乙方須與租賃合同同時簽訂,一式兩份,存檔備查。
四、乙方安全責任和義務:
(一)廠房和倉庫租賃
*、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嚴禁“三合一”場所違規住人。
*、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具有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
*、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從事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乙方發現承租房屋有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是乙方的安全生產、治安、消防責任人,對承租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乙方必須對從業員工進行安全管理教育培訓,讓從業人員學習掌握各種安全防范知識和安全技能,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乙方必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并按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均應持證上崗;制訂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開展各項安全管理活動,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治安消防事件,對承租房屋范圍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治安消防事件及有關侵權行為負責并賠償甲方或第三方的損失。
*、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開展演練。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以任何方式轉租給第三方。乙方不得采取瞞報等手段將不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經營者,作為乙方的合作(伙)經營方,不得擅自暗中轉讓給不具備安全管理能力的或無能力承擔安全責任的經營方。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承租的房屋進行裝飾裝修、鋪設線路管道及施工改造等。經甲方同意的,乙方應當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要求,進行相關的施工作業,同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乙方在進行有限空間、吊裝、動火、臨時用電以及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時,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應保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禁止鎖閉消防出口,不在消防通道處堆放雜物;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承租房屋內既有消防設施設備,規定設置地點的不準隨意挪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定期檢查,確保完好無損。乙方應根據自身實際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設施并定期進行維修維護。
**、乙方必須依法對經營范圍內的特種設備及時登記和定期檢驗,并留存相關記錄。
**、乙方務必確保各種電氣線路、設備設施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設備設施帶病作業。
**、乙方必須保證使用的生產設備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
**、乙方在使用租賃的房屋期間對其承租范圍內的人、財、物負有安全管理的義務和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員、電、水、氣(如有的話)、消防、防火、通行、環境、衛生、設施設備等的安全管理。
**、乙方應嚴格履行雙方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條款,自覺接受公安、消防等法定部門及甲方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對所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乙方對運輸車輛安全負責。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應按照規定在停車場或地下車庫停放機動車、非機動車,不得占用公共區域長期停放車輛。
**、乙方不得擅自設置叉車、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等充電裝置。經甲方同意的,乙方應當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要求,進行相關的施工作業,同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不得違反用電安全要求。
(二)商業租賃
*、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嚴禁“三合一”場所違規住人。
*、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具有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
*、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從事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實行告知承諾管理。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乙方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
*、乙方發現承租房屋有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是乙方的安全生產、治安消防責任人,對承租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乙方必須對從業員工進行安全管理教育培訓,讓從業人員學習掌握各種安全防范知識和安全技能,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乙方必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并按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均應持證上崗;制訂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開展各項安全管理活動,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治安、消防事件,對承租房屋范圍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治安消防事件及有關侵權行為負責并賠償甲方或第三方的損失。
*、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開展演練。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以任何方式轉租給第三方。乙方不得采取瞞報等手段將不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經營者,作為乙方的合作(伙)經營方,不得擅自暗中轉讓給不具備安全管理能力的或無能力承擔安全責任的經營方。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承租的房屋進行裝飾裝修、鋪設線路管道及施工改造等。經甲方同意的,乙方應當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要求,進行相關的施工作業,同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乙方在進行有限空間、吊裝、動火、臨時用電以及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時,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應保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禁止鎖閉消防出口,不在消防通道處堆放雜物;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承租房屋內既有消防設施設備,規定設置地點的不準隨意挪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定期檢查,確保完好無損。乙方應根據自身實際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設施并定期進行維修維護。
**、乙方在使用燃氣(或液化石油氣)應按規定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液化石油氣瓶不得超量存放,灶具應設置熄火保護裝置。
**、乙方務必確保各種電氣線路、設備設施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設備設施帶病作業。
**、乙方在使用租賃的房屋期間對其承租范圍內的人、財、物負有安全管理的義務和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員、電、水、氣(如有的話)、消防、防火、通行、環境、衛生、設施設備等的安全管理。
**、乙方應嚴格履行雙方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條款,自覺接受公安、消防等法定部門及甲方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對所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三)住房租賃
*、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
*、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具有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
*、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從事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乙方發現承租房屋有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乙方不得損壞公共安全防護設施設備。
*、乙方應按照規定停放機動車、非機動車,不得占用公共區域長期停放車輛。
*、乙方不得擅自設置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充電裝置,不得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為電動汽車及電動自行車充電。
*、乙方不得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得妨礙消防車通行及安全疏散。
*、乙方應遵守應急管理規定,不得妨礙社區和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相關工作。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承租的房屋進行裝飾裝修、鋪設線路管道及施工改造等。經甲方同意的,乙方應當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要求,進行相關的施工作業,同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乙方在使用租賃的房屋期間對其承租范圍內的人、財、物負有安全管理的義務和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員、電、水、氣(如有的話)、消防、防火、衛生、設施設備等的安全管理。
**、乙方應嚴格履行雙方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條款,自覺接受公安、消防等法定部門及甲方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對所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四)寫字樓
*、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嚴禁“三合一”場所違規住人。
*、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具有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
*、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從事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乙方發現承租房屋有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是乙方的安全生產、治安消防責任人,對承租區域及相應的共有部分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乙方必須對從業員工進行安全管理教育培訓,讓從業人員學習掌握各種安全防范知識和安全技能,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乙方必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并按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均應持證上崗;制訂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開展各項安全管理活動,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治安消防事件,對承租房屋范圍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治安消防事件及有關侵權行為負責并賠償甲方或第三方的損失。
*、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開展演練。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以任何方式轉租給第三方。乙方不得采取瞞報等手段將不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經營者,作為乙方的合作(伙)經營方,不得擅自暗中轉讓給不具備安全管理能力的或無能力承擔安全責任的經營方。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承租的房屋進行裝飾裝修、鋪設線路管道及施工改造等。經甲方同意的,乙方應當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要求,進行相關的施工作業,同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乙方在進行動火、臨時用電以及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時,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應保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禁止鎖閉消防出口,不在消防通道處堆放雜物;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乙方對承租房屋及相應的共有部分區域內(需管理的共有區域自行約定,并在租賃合同中體現)既有的消防設施設備負有安全管理責任,規定設置地點的不準隨意挪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定期檢查,確保完好無損。乙方應根據自身實際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設施并定期進行維修維護。
**、乙方在使用燃氣(或液化石油氣)應按規定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液化石油氣瓶不得超量存放,灶具應設置熄火保護裝置。
**、乙方務必確保各種電氣線路、設備設施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設備設施帶病作業。
**、乙方在使用租賃的房屋期間對其承租范圍內的人、財、物負有安全管理義務和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員、電、水、氣(如有的話)、消防、防火、通行、環境、衛生、設施設備等的安全管理。
**、乙方應嚴格履行雙方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條款,自覺接受公安、消防等法定部門及甲方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對所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乙方應按照規定在停車場或地下車庫停放機動車、非機動車,不得占用公共區域長期停放車輛。
**、乙方在停車場或地下車庫不得擅自設置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充電裝置,不得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為電動汽車及電動自行車充電。
五、工作聯系制度
*、甲、乙雙方應建立安全聯系制度,定期召開工作聯系會議,相互通報安全管理情況,洽商和協調處理相關的安全管理工作。
*、甲、乙雙方應將管理人員及聯絡電話的變更情況及時告知對方。
*、對較重要安全管理工作的銜接,甲、乙雙方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由雙方代表簽署意見。
六、違約責任
*、乙方存在違反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協議約定的行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使用不當或未盡安全職責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未落實,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甲方、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因甲方出租的房屋、場所(包括特種設備、消防設施設備等)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七、其他事項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房屋租賃合同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隨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一同生效。雙方履行完本協議約定義務時,本協議終止。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進行明確。
*、本協議條款履行過程中,如遇法律法規相應修改的,則以修改后的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因本協議所產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訴訟。
*、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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