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澄清事項 |
原招標文件內容 |
修改后招標文件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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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標公告→*.*業績要求 |
有要求,要求近*年以來承接過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指:單個項目合同金額***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質量檢測項目。 |
有要求,要求近*年以來承接過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指:**** 年**月*日以來至投標截止時間完成或承接過單個項目合同金額***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質量檢測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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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項目概況 |
項目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檢測服務暫估費(如有):*** |
項目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萬元 檢測服務暫估費(如有):***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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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投標人資質、能力和誠信要求 |
?有要求,要求*年(應填寫年份)以來承接過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指:單個項目合同金額***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質量檢測項目。 |
?有要求,要求****年(應填寫年份)以來承接過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指:****年**月*日以來至投標截止時間完成或承接過單個項目合同金額***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質量檢測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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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投標人資質、能力和誠信要求→其他要求③ |
(*)本項目防雷檢測允許中標人進行分包,不要求投標人必須具備相關資質。本項目屬于第二類防雷建筑物,按照《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負責防雷檢測的單位具有省級或以上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資質等級:甲級),如為其他省級(非廣西)氣象局認定的,應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氣象局有備案登記并已向社會公示單位信息。(*)本項目人防工程檢測允許中標人分包,不要求投標人必須具備相關資質。分包單位應通過省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資質認定,或已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國防動員辦公室進行廣西人防防護設備檢測機構告知性備案,可在廣西區域內和業務范圍內開展各類人防工程和兼顧人防要求工程的防護設備檢測業務。 ④檢測機構依法分包前應取得招標人的書面同意。檢測機構依法分包的檢測內容必須分包給滿足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
(*)本項目基坑安全等級最高為二級,投標人須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本項目防雷檢測允許中標人進行分包,不要求投標人必須具備相關資質。本項目屬于第二類防雷建筑物,按照《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負責防雷檢測的單位具有省級或以上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資質等級:甲級),如為其他省級(非廣西)氣象局認定的,應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氣象局有備案登記并已向社會公示單位信息。(*)本項目人防工程檢測允許中標人分包,不要求投標人必須具備相關資質。分包單位應通過省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資質認定,或已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國防動員辦公室進行廣西人防防護設備檢測機構告知性備案,可在廣西區域內和業務范圍內開展各類人防工程和兼顧人防要求工程的防護設備檢測業務。(*)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 ** 號)最新修訂內容,原建設部令第 *** 號文件中關于“與所申請檢測資質范圍相對應的計量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的條款已取消。招標文件中要求“具備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政府主管機構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資質認定證書附表內容須滿足招標范圍的要求”或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及附表的內容都予以刪除,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的可不予提供,要求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進行評審的都不予評審。(*)由于系統固定格式無法直接刪除“跨區域承攬和異地試驗室”相關內容,現統一對該內容進行說明: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桂建發〔****〕*號)第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有關規定,檢測機構在注冊地所在設區市以外新增檢測場所的,應當向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申請核定。已取得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頒發的檢測資質證書和通過入桂備案的檢測機構,即可在廣西區域內從事資質許可范圍內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招標文件涉及該內容全部按該說明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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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投標報價 |
(*)招標控制價或有效報價范圍: 本項目設招標控制價,招標控制價最遲于本項目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七天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布,投標人投標報價必須在招標控制價約定的有效報價范圍內,否則做否決投標處理。 |
(*)招標控制價或有效報價范圍: 本項目設招標控制價,招標控制價最遲于本項目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七天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廣西·南寧)發布,投標人投標報價必須在招標控制價約定的有效報價范圍內,否則做否決投標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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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評標委員會的組建 |
評標委員會構成:*人,其中招標人代表*人【要求詳見本表后的備注】,專家*人。 評標專家分工:分技術、經濟類。其中,招標人代表參加技術類*人、經濟類*人;技術類專家*人、經濟類專家*人。【注:經濟類評委人數不應多于*人。】評標專家確定方式:隨機抽取^ 是否遠程抽取:□是 ?否 |
評標委員會構成:*人,其中招標人代表*人【要求詳見本表后的備注】,專家*人。 評標專家分工:分技術、經濟類。其中,招標人代表參加技術類*人、經濟類*人;技術類專家*人、經濟類專家*人。【注:經濟類評委人數不應多于*人。】 專家確定方式:隨機抽取^ 是否遠程抽取:□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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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資格評審 |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項規定 |
刪除“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項規定”此項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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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資格評審→人員社會保險繳納情況 |
專職投標員、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服務人員有投標人為其繳納近*個月(****年 月)社會保險的證明材料(已退休人員應附退休證明文件及單位聘用合同的掃描件) |
專職投標員、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服務人員有投標人為其繳納近*個月(****年**月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任意一個月)社會保險的證明材料(已退休人員應附退休證明文件及單位聘用合同的掃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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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符 合性評審標準中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資質證書、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一致 |
與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資質證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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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技術標評分→技術大綱評分標準(滿分***分,分值權重**%)(暗標)→檢測技術方案 |
要求:檢測工作思路清晰,對項目特點把握準確;檢測方案具體,內容齊全,能滿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檢測內容;檢測方法針對性強,工藝先進、檢測措施切實可行,能較好指導具體檢測工作并確保安全。 (注:設優、良、中、差,并對各評分等級設置一個具體分值,不設評分區間) |
優(**分):檢測工作思路清晰,對項目特點把握準確;檢測方案具體,內容齊全,很好地滿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檢測內容;檢測方法針對性強,工藝先進、檢測措施切實可行,能較好指導具體檢測工作并確保安全。 良(** 分):檢測工作思路清晰,能把握項目特點;檢測方案具體,內容齊全,能滿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檢測內容;檢測方法有針對性,檢測措施可行,能指導具體檢測工作并確保安全。 中(** 分):檢測工作思路清晰,能把握項目特點;檢測方案具體,內容齊全,基本能滿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檢測內容;檢測方法和檢測措施可行。 差(**分):檢測工作思路不清晰;檢測方案內容不齊全,不能滿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檢測內容。 注:未提供此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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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技術標評分→技術大綱評分標準(滿分***分,分值權重**%)(暗標)→工程難點分析及控制措施 |
要求:對工程特點、難點分析深入、深刻;結合本項目的特點,提出該項目應注意的問題以及合理可行的解決方法;準確抓住本項目難點,提出科學合理的解決措施。 (注:設優、良、中、差,并對各評分等級設置一個具體分值,不設評分區間) |
優(**分):對工程特點、難點分析深入、深刻;結合本項目的特點,提出該項目應注意的問題以及合理可行的解決方法;準確抓住本項目難點,提出科學合理的解決措施。 良(**分):對工程特點、難點分析;結合本項目的特點,提出該項目應注意的問題以及可行的解決方法;準確抓住本項目難點,提出可行的解決措施。 中(*分):對工程特點、難點分析;結合本項目的特點,提出該項目應注意的問題以及基本可行的解決方法;能抓住本項目難點,提出基本可行的解決措施。 差(*分):沒有對工程特點、難點進行分析;沒有提出該項目應注意的問題以及可行的解決方法;沒有抓住本項目難點,沒有提出可行的解決措施。 注:未提供此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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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技術標評分→技術大綱評分標準(滿分***分,分值權重**%)(暗標)→檢測質量控制方案 |
要求:質量控制方案滿足本項目建設要求;質量控制重點分析到位、明確;質量目標分解、規劃合理,質量控制體系健全,質量控制措施有效可靠,控制手段先進完善。 (注:設優、良、中、差,并對各評分等級設置一個具體分值,不設評分區間) |
優(** 分):質量控制方案很好地滿足本項目建設要求;質量控制重點分析到位、明確;質量目標分解、規劃合理,質量控制體系健全,質量控制措施有效可靠,控制手段先進完善。 良(**分):質量控制方案滿足本項目建設要求;質量控制重點分析到位、明確;質量目標分解、規劃合理,質量控制體系健全,質量控制措施可行,控制手段完善。 中(**分):質量控制方案基本滿足本項目建設要求;質量控制重點明確;質量目標分解、規劃可行,質量控制體系健全,質量控制措施基本可行,控制手段可行。 差(*分):質量控制方案不滿足本項目建設要求;質量目標分解、規劃不可行,質量控制體系不健全,質量控制措施不可行,控制手段不可行。 注:未提供此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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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技術標評分→技術大綱評分標準(滿分***分,分值權重**%)(暗標)→檢測進度控制方案 |
要求:進度控制方案滿足本項目建設要求,進度計劃科學合理;節點或階段進度目標明確;進度控制點設置合理,重點明確,控制措施與手段可靠有力。 |
優(**分):進度控制方案很好地滿足本項目建設要求,進度計劃科學合理;節點或階段進度目標明確;進度控制點設置合理,重點明確,控制措施與手段可靠有力。 良(**分):進度控制方案滿足本項目建設要求,進度計劃科學合理;節點或階段進度目標明確;進度控制點設置合理,控制措施與手段可行。 中(*分):進度控制方案基本滿足本項目建設要求,進度計劃合理;進度控制點設置合理,控制措施與手段基本可行。 差(*分):進度控制方案不滿足本項目建設要求,進度計劃不合理;進度控制點設置不合理,控制措施與手段不可行。 注:未提供此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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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技術標評分→技術大綱評分標準(滿分***分,分值權重**%)(暗標)→檢測成本控制方案 |
要求:成本控制方案重點分析到位明確;風險預測與防范對策有效可行;成本控制措施與手段健全;能兼顧工期與質量目標,合理確定資金流量;能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降低成本。 (注:設優、良、中、差,并對各評分等級設置一個具體分值,不設評分區間) |
優(**分):成本控制方案重點分析到位明確;風險預測與防范對策有效可行;成本控制措施與手段健全;同時能兼顧工期與質量目標,合理確定資金流量;能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降低成本。 良(*分):成本控制方案重點分析到位;風險預測與防范對策可行;成本控制措施與手段健全,合理確定資金流量;能提出合理化建議。 中(*分):成本控制方案重點分析到位;風險預測與防范對策基本可行。成本控制措施與手段基本健全。 差(*分):沒有對成本控制方案重點進行分析;風險預測與防范對策不可行;成本控制措施與手段不健全,不能提出合理化建議。 注:未提供此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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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技術標評分→技術大綱評分標準(滿分***分,分值權重**%)(暗標)→環保及安全文明檢測方案 |
要求:環境保護、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體系健全、可靠;能夠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檢測過程對環境的影響;能有針對工程環境及工程特點、難點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的發生,措施得力。 (注:設優、良、中、差,并對各評分等級設置一個具體分值,不設評分區間) |
優(**分):環境保護、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體系健全、可靠;能夠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檢測過程對環境的影響;能有針對工程環境及工程特點、難點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的發生,措施得力。 良(*分):環境保護、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體系健全;能夠采取相應措施降低檢測過程對環境的影響;能有針對工程環境及工程特點、難點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的發生,措施可行。 中(*分):環境保護、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體系基本健全;能夠采取相應措施降低檢測過程對環境的影響。能有針對工程環境及工程特點、難點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的發生,措施基本可行。 差(*分):環境保護、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體系不健全;不能夠采取相應措施降低檢測過程對環境的影響;沒有針對工程環境及工程特點、難點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的發生的措施。 注:未提供此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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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技術標評分→技術標其它評分(滿分***分,分值權重**%)→擬投入檢測項目負責人情況 |
(招標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不得提出明顯高于項目實際需要的人員要求。) (*)優:檢測項目負責人持有高級職稱并持有省部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檢測上崗證書,且同時具有 注冊執業資格證。 (*)良:檢測項目負責人持有高級職稱并持有省部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檢測上崗證書,但不具有其他注冊執業資格證。 (*)中:檢測項目負責人持有中級職稱并持有省部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檢測上崗證書,且同時具有 注冊執業資格證。 (*)差:檢測項目負責人持有中級職稱并持有省部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檢測上崗證書,但不具有其他注冊執業資格證。 (注:設優、良、中、差,并對各評分等級設置一個具體分值,不設評分區間。) |
優(** 分):檢測項目負責人持有高級職稱并持有省部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檢測上崗證書,且具有國家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或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證。 良(** 分):檢測項目負責人持有高級職稱并持有省部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檢測上崗證書。 但不具有其他注冊執業資格證。 中(** 分):檢測項目負責人持有中級職稱并持有省部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檢測上崗證書,且具有國家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或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證。 差(* 分):檢測項目負責人持有中級職稱并持有省部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檢測上崗證書。但不具有其他注冊執業資格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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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技術標評分→技術標其它評分(滿分***分,分值權重**%)→擬投入本項目設備情況 |
要求:檢測儀器和設備配備計劃完整,檢測儀器和設備檢驗合格,齊全、先進,滿足本項目檢測要求。設備數量、選型配置、進場投入計劃與進度計劃呼應,滿足本項目檢測需要。 (注:設優、良、中、差,并對各評分等級設置一個具體分值,不設評分區間。具體評分細則招標人可根據項目情況自擬。) |
優(**分):檢測儀器和設備配備計劃完整,檢測儀器和設備檢驗合格,齊全、先進,滿足本項目檢測要求。設備數量、選型配置、進場投入計劃與進度計劃呼應,完全滿足本項目檢測需要。 良(**分):檢測儀器和設備配備計劃完整,檢測儀器和設備檢驗合格,齊全,滿足本項目檢測要求。設備數量、選型配置、進場投入計劃與進度計劃呼應,滿足本項目檢測需要。 中(**分):檢測儀器和設備配備計劃完整,檢測儀器和設備檢驗合格,齊全,基本滿足本項目檢測要求。設備數量、選型配置、進場投入計劃基本滿足本項目檢測需要。 差(**分):擬投入的主要機械設備、輔助施工設備、器具不齊全,投入計劃與進度計劃不呼應,存在重大缺漏,設備型號、數量不能滿足施工需要。 注:擬投入設備提供校準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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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技術標評分→技術標其它評分(滿分***分,分值權重**%)→擬投入本項目場地情況 |
要求:投標人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擬投入本項目的場地大小、場地檢測功能區域滿足檢測需要。 (注:設優、良、中、差,并對各評分等級設置一個具體分值,不設評分區間。具體評分細則招標人可根據項目情況自擬。) |
優(**分):投標人有固定經營場所,場所內的各項檢測功能區域完整合理,能完全滿足項目實際檢測需求。 良(*分):投標人有固定經營場所,場所內包含各項檢測功能區域,能滿足項目實際檢測需求。 中(*分):投標人有固定經營場所,場所內有不同的檢測功能區域,基本滿足項目檢查要求。 差(*分):投標人有固定經營場所,檢查功能區域勉強滿足本工程檢測要求。 注:經營場所證明須提供不動產權證或場地租賃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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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技術標評分→技術標其它評分(滿分***分,分值權重**%)→其它 |
【如:服務承諾方案、本地化服務方案等,由招標人根據項目情況自行設置本項評審因素及分值。】 (注:設優、良、中、差,并對各評分等級設置一個具體分值,不設評分區間。) |
優 (**分):服務承諾很好滿足項目需求,能為招標人提供完善的服務,為項目提供服務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能很好保障項目進度質量的需求,技術人員技術素質水平高、經驗豐富;處理工程施工中問題時,到達現場時*小時以內并主動解決問題,解決問題方案思路、手段具有系統性和可行性。 良(**分):服務承諾較好滿足項目需求, 為項目提供服務的技術水平能較好保障項目進度質量的需求,技術人員技術素質水平高,并在處理工程施工中問題時,到達現場時間*小時以內并主動解決問題,解決問題方案思路、手段具有系統性和可行性。 中(**分):服務承諾基本滿足項目需求, 為項目提供服務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能基本保障項目進度質量的需求,并承諾在處理工程施工中問題時,到達現場時間**小時以內并主動解決問題。 差(*分):只有簡單的服務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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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商務標評分→投標報價評分標準→報價分評分標準【滿分***分,分值權重**.*%】 |
*、評標基準值(*)的確定方法 (*)有效報價范圍:為投標總價低于或等于招標控制價,通過資格評審、形式性評審、響應性評審且技術標評審合格的投標人投標總價。 (*)將有效報價范圍內的投標人,按其投標總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依次排出名次。 (*)評標基準值的確定【備注: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法】 方法二: 評標基準值=**(**+**+**…+**)/*,**為在有效報價范圍內且與所有有效報價平均值偏差率在±**%(含)以內的報價,*為參與評標基準值計算的有效投標報價數量。*為開標時由招標人從*.**、*.**、*.**、*.**、*.**、*中隨機抽取的其中一個系數。 *、投標報價評分標準【備注: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法】 方法二:工程量清單報價方式 (*)以工程量清單投標總價作為評分基礎。按上述方式計算評標基準值(*)。 (*)某投標人的投標總價(**)等于評標基準值(*)時得滿分***分;采用內插法計算,投標人投標總價每高于評標基準值(*)*%的扣*.*分,每低于評標基準值(*)*%的扣*分,從而計算出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得分。(本項滿分***分,扣完***分為止)。 (*)計算公式: **>*時,投標人報價:**得分=***-*.*×***×(**-*)/* **<*時,投標人報價:**得分=***-*×***×(*-**)/* |
*、評標基準值(*)的確定方法 (*)有效報價范圍:為投標總價低于或等于招標控制價,通過資格評審、形式性評審、響應性評審且技術標評審合格的投標人投標總價。 (*)將有效報價范圍內的投標人,按其投標總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依次排出名次。 (*)評標基準值的確定【備注: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法】 方法一: 有效報價的投標人在**家(不含**家)以上的,從最高的投標報價開始去掉*+*家投標報價和從最低的投標報價開始去掉*-*家(有效報價范圍內投標人家數為奇數時取*-*家,如*-*或*-*為負數時,則按*家取,即最低的投標報價去掉*家)投標報價后,取**家投標人報價進入評標基準值計算范圍(如最高報價或最低報價有多家相同的,同樣按前述數量去掉投標報價家數;如去高去低后不足**家的,則按去高去低后實際家數的投標人報價進入評標基準值計算范圍),再取其中的有效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評標基準值;有效報價的投標人在*~**家的,去掉兩家最高的投標報價后(如最高報價有多家相同的,只去掉兩家報價)將剩下的有效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評標基準值;有效報價的投標人在*家(含*家)以下的,將全部的有效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評標基準值。*=(有效報價范圍的投標人家數-**)/*,*為四舍五入取整數。 *、投標報價評分標準【備注: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法】 方法二:工程量清單報價方式 (*)以工程量清單投標總價作為評分基礎。按上述方式計算評標基準值(*)。 (*)某投標人的投標總價(**)等于評標基準值(*)時得滿分***分;采用內插法計算,投標人投標總價每高于評標基準值(*)*%的扣*.*分,每低于評標基準值(*)*%的扣*分,從而計算出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得分。(本項滿分***分,扣完***分為止)。 (*)計算公式: **>*時,投標人報價:**得分=***-*.*×***×(**-*)/* **<*時,投標人報價:**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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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商務標評分→商務文件其它評分→投標人類似業績 |
【承接過的類似工程業績,由招標人根據項目情況自行設置本項評審因素及分值。】 |
考核期內完成或承接過*個類似項目業績得**分: 完成或承接過*個類似項目業績得*** 分。本項目 滿***分。類似項目是指:**** 年**月*日以來至投標截止時間完成或承接過單項合同金額在***萬元(含***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檢測項目。注:業績證明以“桂建云”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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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企業信譽實力分評分→企業信譽實力分評分標準→企業信譽實力分評分 |
企業信譽實力得分的確定(聯合體參與投標的,聯合體的信譽實力分按聯合體成員中信譽實力分最低的企業認定): 企業信譽實力得分為實時公布的企業誠信綜合評價分(百分制) 企業信譽實力加權得分=根據實時公布的誠信綜合評價分(百分制)×企業信譽實力分分值權重 即:企業信譽實力分分值權重按**%乘以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誠信綜合評價辦法》(試行)評價得到的企業誠信綜合評價分計入投標總分。 注:自治區級誠信綜合評價分由系統自動讀取,評委在“桂建云”信息發布的誠信評分公示欄目中查詢、核實。項目所在地設區市級誠信綜合評價分由評委在 中查詢。 |
根據《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暫停建筑業企業、質量檢測機構、監理企業誠信綜合評價結果在全區房屋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運用的通知》,本項評分中投標人“誠信綜合評價分”得分(包含自治區誠信綜合評價分和設區市誠信綜合評價分)分值均以***分計。招標文件中相應要求與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要求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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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投標函(非聯合體) |
□工程量清單報價,檢測費報價為人民幣(大寫): |
?工程量清單報價,檢測費報價為人民幣(大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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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
****年**月**日**時**分 |
****年**月**日**時**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