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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長公資土掛〔****〕***號】公告的補充公告
長公資土掛〔****〕***號
受長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委托,****年**月**日長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在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了《長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長公資土掛〔****〕***號)。現依據長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年**月**日送達的《關于****************************、*****************************等宗地發布補充公告的函》(長規自然函[****]***號)的要求,現就原出讓公告及掛牌出讓須知文件中內容補充調整如下:
一、原出讓公告第八條第四款更改為“該地塊出讓地塊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根據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關于對出具擬出讓地塊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的復函》(長房函字〔****]**號)提出如下建設條件:*.該項目性質為商業項目;*.根據該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容積率等規劃指標,地上規劃建筑面積小于******平方米,地下規劃建筑面積小于***** 平方米; *.按照《長春市國有建設用地開工、竣工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該項目開發期限不得超過*年;該地塊應由二級及以上等級的開發企業開發建設,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者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決定書》后,應到長春市城市建設開發管理服務中心領取《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
二、原出讓公告中其他事項不變;原掛牌出讓須知文件中對應的上述內容同步調整,不再另行發布掛牌出讓須知。
長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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