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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桐自然資規告字〔****〕**號
經桐鄉市人民政府批準,桐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下列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采用拍賣方式出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地塊基本情況及規劃指標要求 。
| 序號 | 地塊編號 | 土地坐落 | 用途 | 出讓面積(㎡)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起始價(萬元) | 每次 增幅 (萬元) | 競買 保證金(萬元) | 出讓年限 |
| * | 桐城委****-***地塊 | 桐鄉市鳳凰湖區塊,鳳凰湖大道東側,濮鳳路南側,二環東路西側,火燒橋港北側。 | 商務金融用地 | *****.** | *.*≤容積率≤*.* | 不大于**% | 不小于**% | ***** | *** | **** | **年 |
備注:地塊具體規劃要求詳見規劃條件。
二、競買資格及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本次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活動。競買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聯合申請競買的,競買申請人應當按要求如實填報聯合競買各方的相關信息和出資比例,土地使用權“按份共有”的比例根據聯合競買各方出資比例確定;
*.競買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報名:(*)因土地受讓人申請解除合同終止履行合同義務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競買資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競買資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違規欠繳土地出讓價款,尚未全額支付的;(*)存在閑置土地,且未處置到位;(*)競買申請不符合本公告及《拍賣出讓文件》規定的。
三、拍賣出讓地點。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通過浙江省自然資源智慧交易服務平臺(登錄后查看)進行。
四、出讓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競買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為****年**月**日**:**時)。
*.拍賣起始時間:****年**月**日**:**時;
以上時間均以浙江省自然資源智慧交易服務平臺時間為準,競買保證金到達指定賬戶時間以銀行信息系統為準。
五、申請方式。競買申請人須辦理或持有有效的數字證書(**認證)(詳見須知),登錄浙江省自然資源智慧交易服務平臺,填報相關信息,并按要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后方可參加本次拍賣出讓活動。
六、競得人確定方式。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七、出讓金繳付時間。出讓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須在****年**月**日前繳納出讓價款**%的首付款,最后一期必須在 ****年**月**日前繳清,受讓地塊的定金抵作第二期出讓金。
八、違約責任。
競得入選人和競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拍賣出讓人可取消其競得人資格并有權單方解除雙方的合同關系,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競得入選人提供虛假文件隱瞞事實的;
*.競得入選人不符合本公告及《拍賣出讓文件》規定的;
*.競得入選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競得入選人通知書》及相關材料的;
*.競得人未通過資格審核確認的;
*.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的;
*.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
九、其他。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競買申請人可登錄浙江省自然資源智慧交易服務平臺瀏覽或下載拍賣出讓文件。競買申請人應認真、全面、系統閱讀《拍賣出讓文件》、《浙江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規則(試行)》,對上述內容詳盡了解。競買申請人應當對本次出讓地塊進行實地踏勘詳盡了解本次出讓地塊現狀,一經網上申請報名后,即視為競買申請人對拍賣出讓文件及地塊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十、聯系方式。現場咨詢:桐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批窗口(桐鄉市康民東路**號*號樓*樓***辦公室);聯系電話:****-********、********;聯系時間:工作日*:**-**:**,**:**-**:**。
桐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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